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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医疗保险怎么办

  • 作者:广州婚外情调查取证
  • 发布时间:2023-08-30
  • 点击:137次
离婚后医疗保险怎么办 在离婚以后,医疗保险该怎么办呢?一般来说,离婚以后她的一个医疗保险,它是归属于个人的,跟离不离婚,他没有相应的一些关系,所以说医疗保险还是照日常一样的处理,所以医疗保险它跟离婚他的一个关系是不大的。接下来由诉宁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后医疗保险怎么办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离婚后医疗保险怎么办  医疗保险,交一年就只管一年,没交就失效了。不用迁移的。你可以在现在的户口所在地(父母家)的医保中心去办理医保交费。带上户主(父)和你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和银行卡(交费)。原医保卡(社保卡)若是本市的,也带上,异地的医保卡可以不带(卡上己没钱了的),重新办新卡。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按照合同法,这种法律效力体现为二:  一是表明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利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二是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始实际履行。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得到法律的肯定;双方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的要求完全适用合同法有关履行的规定。  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形成的调解书不同,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的内容虽然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经过司法审查,所以,调解书中的财产处理部分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财产分割协议则不同,法律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财产分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审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审查。由于未经过司法审查,因财产分割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时,与其他合同一样,必须先经过合法性审查。如其合法性得到确认,待形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执行。  所以,财产分割协议后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立的离婚制度,二者在具体程序操作上是不可互用或混同的。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贯穿了包括财产分割在内的每一个环节。在财产分割协议中,一方可将自己的财产以财产分割的名义给予对方都可(与此对比,诉讼离婚中则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一方个人财产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承接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原则的财产分割协议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可独立于协议离婚之外,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  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时效  协议离婚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应当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八和九条的规定,不应适用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这些规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诉讼离婚而言,司法解释一的第三十一条规定“出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情况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但如果在协议离婚中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就不应当适用“两年”的时效规定,而应适用司法解释二的第八条和九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诉讼时效为“一年”的规定。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离婚后医疗保险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对于医疗保险来说,医疗保险在办理的时候需要符合医疗保险的一个办理的条件。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福州侦探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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